2011年4月22日 星期五

Re: [新聞] 嫁人唯一選項? 建國百年女人表達100不爽心聲


作者: wiidali (維大力)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新聞] 嫁人唯一選項? 建國百年女人表達100?…
時間: Sun Mar 6 20:57:39 2011
※ 引述《Lynch (林區)》之銘言:
: 婦女新知基金會5日舉辦「建國百年女人不爽100」活動,讓女性表達「憤怒」的心聲。其
: 中台灣女人在身體、生育、家庭、婚姻、職場、公共空間、文化、習俗、情慾等面向都有
: 許多不滿的訴求。
: 「不爽被問有沒有男朋友,沒有男友就被當異類!」、「不結婚就被說會搶別人老公」、
: 「八點檔常常演女人被強暴」、「男人說理清楚是頭腦清晰,女人說理清楚就變成一張利
: 嘴」、「為什麼男生的冒險是勇敢,女生的冒險是不負責任」、「公婆生病媳婦難辭其責
: ,娘家父母有事卻被警告要知所進退」……這是婦女新知基金會在2週前於臉書上徵求「
: 女人的不爽之聲」引起熱烈迴響。
不爽被問不會去交阿,現在女生每個眼睛都碼長在頭上,要車要房不要小孩。
怎麼不去搶銀行,還八點檔常常演女生被強暴,怎麼不說偶像劇常常演女生勾引男主角。
你們不爽我們男性比你們不爽多了。
現在的社會有根屌就他媽的是個原罪就對了。
吃個飯,還要我們男生出,阿是怎樣,出就算了,還在哪邊得了便宜又賣乖。
之前就在夜店裡面看到好幾次長的很像男的的女生,在淑女之夜仗著自己身分證欄是女的
進去夜店喝免費的酒,抽菸喝酒樣樣來,還趁我去廁所時把我女朋友,後來朋友圍上去後
就在那邊裝孬說沒種只會打女人怎樣怎樣的,你老師的話都給你講就好了。
甚麼好處都給你們佔盡了,結婚後也是一樣,男生的錢就是要拿回家裡才叫疼家,
女性的錢就是要他媽的自己用,因為你們有你們的生活圈,因為女性很厲害有自主的權利
我們男性沒有擁有生活圈的權利,然後總是他媽的覺得別人都在欺負妳們看你們不爽。
在公司處處被針對或是被盯上,誰吃飽沒事做會丁妳阿
不是說好女性很厲害,這時候阿是又厲害到哪裡去,放在銀行生利息嗎?
: 婦女新知基金會表示,今年號稱是「建國百年」,但是台灣女人在生育、婚姻、職場中,
: 恐怕不比百年前的女人自由多少。例如,若不在30歲之前嫁掉,就會成為「敗犬」、「剩
: 女」;至於已婚的女人,則是被提醒趕快生孩子,而且還要「兒子」才算數;其他還有必
: 需把夫家的需求擺第一;甚至在分家產時,往往還是可以看到父母對女兒動之以情,要求
: 放棄財產繼承權,另外,進入職場除了因婚育而受到歧視。
會變成敗犬還不是自己眼光太高,自己在那邊弄個四不一沒有
獨子不嫁
公婆沒死不嫁
要傳宗接代不嫁
跟家裡住一起不嫁
沒有車,房,事業不嫁
自以為可以被總裁愛上,那個總裁還他媽父母雙亡,長的跟金城武一樣帥,
比連勝文有錢,除了妳他誰都不愛,為了追求你他可以不要金錢願意跟你在一起。
阿是小本言情小說總裁系列看太多是嗎,轉角遇上CEO,執行長之吻,董事長情人
西街總經理,決戰董座房間,董事天王,這類型的看是看不膩是嗎
: 婦女新知基金會還談到,不管是政府單位、教育單位或私人企業等,舉凡展場或國慶大會
: 等活動,一定找來女性身材美貌兼具的女大學生接待,甚至還有清涼的Show Girl,導致
: 女人的專業能力消失殆盡,隱藏在單一的「美麗」外殼後面。另外,遇到性騷擾時,總是
: 被消極的要求做好防範措施,如衣著打扮最好保守勿暴露等,彷彿不幸遇害了,都是因為
: 自己太不小心惹的禍。
還不是自己做得來的,自己認為不露就沒人要看,
志玲姊姊現在也沒甚麼在露還不是一堆人愛她愛的要死,
今天在相簿露個奶子就流量就爆,為了一點點的虛榮心在那邊露,享受大家的推文
挖,好正,我的菜
硬了。
就愛這味。
然後又愛在那邊大聲疾呼不要物化女性,怪誰阿。
: 除了身體被物化和人身自由被限制,女人就連愛慾的對象也被受限,情感的慾望對象一定
: 得是男人,且情侶商品也只有一男一女的款式。婦女新知基金會就認為,當兩個女人互相
: 承諾、計劃共同生活時,國家應該讓女人與女人享有組成家庭的權利,立法通過同性婚姻
: 法與伴侶法,讓兩個女生在財產繼承、保險受益、醫療同意權等方面獲得合理保障。
: 此外,在新聞報導、戲劇或廣告中,總是一再強調家務勞動、照顧責任由女人承擔,且在
: 各行各業表現出色的女性,到了媒體嘴裡,則化身成為「正妹警察」、「正妹運動員」、
: 「正妹飛行員」;還有在發生婚外情時,男人是犯了全天下男人都會犯的錯,女人則活該
: 被千夫所指,偏偏我們國家竟然還有看似平等的「通姦罪」,結果罰到的都不是外遇的男
: 人而是女人!
: 原文網址: 嫁人唯一選項? 建國百年女人表達100不爽心聲 | 頭條新聞 | NOWnews 今
: 日新聞網
女人只要出一張嘴我們男性就要他媽的幫他們做到死,做死活該
從古到今就是這樣。
我一位日本朋友,姓緋村,當時寄宿在他未來老婆的道場,
她的道場快被砸了就在那邊裝可憐,平常時候就在那邊欺負我朋友。叫他洗衣掃道場。
明明就要被砍死了,聽到那女生在遠方喊一下他的名子就一定要把對方砍到死。
在說我在希臘所認識的五人小組,為了一個叫沙甚麼的大小姐五個人打十幾個,
明明就他媽的被打死了,那位大小姐還不放過他要把他從地獄拉出來繼續為她賣命被打。
妳都能夠把人從地獄拉回來了為什麼妳不自己去打,其中還認識一個病的不輕的自虐狂,
眼睛本來瞎了,一好後又把自己捅瞎(這不關本篇的事,以後有空再說)
例子太多太多了,哪有女生就一定要包贏的,一點都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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