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26日 星期一

Re: [新聞] 萬華居民挺應曉薇 學生:不滿可搬家

作者  g6m3kimo (名為變態的神父)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新聞] 萬華居民挺應曉薇 學生:不滿可搬家
時間  Mon Dec 26 03:09:14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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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神父剛好是住萬華的,龍山寺大概走幾十步就到了.


 遊民的問題,其實存在以久,其實曉薇姐說這樣的話也是不錯,起碼這個問題終於被大

家看見了.


 神父在萬華住了幾二十幾年,看過的遊民大概比鄉民還多,在還沒有蓋那公園以前,遊

民並沒有那麼集中,那邊從前有座麥當勞,有三層這麼大,神父去吃兒童餐的時候,通常

會在二樓跟許多聽障人士一起,隔著玻璃窗眺望龍山寺還有那個正在施工的廣場,壓根兒

也沒想過他會變成一個公園.


 在那之前,那裡原本是個生意興隆的地區,跟圓環差不多,即使正在施工時,旁邊仍豎

立起幾間臨時屋供攤販租用,你就知道那裡生意多好了,即使只是圍繞工地的小房子,人

潮還是喜歡往那裡聚集,裡面的十元水煎包,神父到現在還忘不了那種滋味.


 首先要探討的問題是:為什麼遊民會聚集在那邊?


 我要跟你說,遊民是很識相的,他不會往人多的地方跑,當遊民並不是一件多光彩的事

,所以他們也不想讓人指指點點的,那時的遊民很分散,除了乞討和擺地攤,他們會盡量

避免靠近人群,給人添麻煩,因為他們有自知之名,沒有人會喜歡他們,縱使是現在,艋

舺公園是他們的集散地,他們也不會跑到夜市那邊去.


 為什麼遊民喜歡聚集在龍山寺呢?身為一個遊民,就好像是一隻人人喊打的狗,不論到

哪裡都會被人趕,因此你說大安區或信義區那裡是不可能的,在那些五光十色的地方,他

們只會被當作垃圾掃走,就算什麼也沒做,這就是他們可憐的地方,他們只是存在著就被

當成一種罪,他們只是臭就要被趕,只是因為穿破衣服就要被憎惡,只是因為窮,沒錯,


沒有水洗澡,沒錢買衣服,就被當作犯罪者,被懷疑,被污衊,而活在這世上,只有一種

人不會討厭他們.


 那就是神.


 在神的腳下,他們不會鄙棄任何人,不管他穿什麼衣服,是什麼樣子,在神的面前,就

會感到安祥,即使什麼也不做,只是凝視著祂,也不會空虛,沒錯,最早的遊民集散地,

其實就是在龍山寺裡.


 當龍山寺豎立起”禁止臥坐”的牌子時候,他們就到地下街,當地下街的夜半被封閉的

時候,他們就理所當然的,跑到艋舺公園裡.


 遊民在的地方,髒亂就多,的確,他們可能沒受過什麼教育,屬於社會上最底層的人,

但你以為丟垃圾的都是遊民,那你可就錯了,更多小竹籤,叉子,衛生紙,來自遊客.


 哪邊的垃圾多了,就好像那裡可以隨便丟似的,於是就理所當然的積聚起來了,我不敢

說都和遊民沒有關係,但捫心自問吧,這麼多的垃圾,都是遊民的傑作嗎?


 遊民或許丟了一個被施捨的便當盒,但是更多小吃的殘渣,敗屑,煙蒂,你以為遊民會

那麼有錢嗎?我看到的是這樣,更多人把垃圾丟到遊民那裡,丟的理所當然,在指責都是

他們丟的,因為他們把他們當作是垃圾.


 整個台北市也是這樣,把”遊民”全都當作垃圾丟到萬華區,再說萬華怎麼這麼髒.


 我幹你娘.


 身為一個萬華人,我很悲哀,萬華的確是神之都,老一輩的人都不會忘記每一個感謝神

的日子,我老媽每逢節慶都一早起來擺桌拜拜,我看到乞討的人也會從身上尋找銅板給他

們,有人會發便當,有人會佈施,這不代表是錯的,錯的是這個政府,這個社會,為什麼

會讓有人流離失所,得不到照護,為什麼要唱照顧弱勢這種高調,為什麼說要讓大家都過

好日子,為什麼會讓這些人成為遊民,為什麼我們憐憫他們卻要被唾罵.


 地上很髒,是該掃一掃了,但不是把垃圾聚集在一起,或著掃到別人家裡,就說我處理

完畢,OK了,你在仔細看一看,他們真的是垃圾嗎?他們都是活生生的人阿!


 是誰興高采烈的剪綵,結果創造出空無一人的地下街,滿是遊民的公園?是誰把他們聚

集在一起而後不聞不問?是誰在製造垃圾?是誰在把人變成垃圾?是誰讓萬華人一邊憐憫

著,一邊又得哀嘆地價的低迷,地上的髒亂?


 那不正是你----馬英九嗎?


 我不會怪你,這樣我就跟那些把罪都怪到遊民身上的人沒什麼不同,神父現在只想講一

個概念,法、理、情.


 要處罰,就處罰亂丟垃圾的人,而不是所有的遊民,你怎麼知道你水柱噴到的人,是不

是有亂丟垃圾,還是真正的始作俑者正在性災樂禍的看著.


 要說理,你要讓人明白不可以亂丟垃圾,然後再去罰,特別是那些沒受什麼教育的人.


 要有情,不是什麼殲滅邪惡這種濫情,而是去明白事物的本質,事情的原因,去站在每

個人的角度思考,然後尋找一個萬華人,外地人,遊民,都能接受的答案,不是去責問一

個醉漢為什麼要喝酒,一個流浪漢為什麼要流浪.


 我還有一個想法.


 我可以找到數百個就業機會,乾淨的艋舺公園,讓地下街充滿人煙.


 我需要掃把,不過不是用來趕遊民,而是把掃把給他們,請他們打掃這個公園,當然,

這是有報酬的.



 沒有地方願意容納遊民,甚至連建一個遊民收容所都很困難,那我就要設在地下街,我

要撥出幾個區塊,請專人來管理,讓有才藝的人,在裡頭表演才藝,想擺攤的人在裡頭擺

攤,可以的話,希望能在裡頭產生另一種可以吸引人潮的文化,裡頭或許可以有衛浴設備

,有社福人員,有就業輔導處,有警衛監督,也許我該劃一個吸煙區,在裡面放抽風機還

有煙筒.


 我要制定規則,讓有工作的人有飯吃,製造空間髒亂的人,就暫時奪走他空間的使用權




 我要替每個人照張相片,確認戶籍,並且讓人找找看,他們的家人是不是就在這邊.


 這,就是住在萬華的我,名為變態的神父的一個想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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